根据学院与香港城市大学创意媒体学院交换学生协议,下学期同意我院将选派3位学生(本科生)赴对方学习一个学期。具体要求如下:
1、选派对象:大三下,大四上,本科生,专业不限。
2、学习时间:2012—2013第一学期,具体按对方邀请时间为准。
3、学籍管理:学生在交换期间,保留原在校的学籍;
4、学分问题:学生交换期间所修课程与学分,应为双方学校共同承认的,并给予正式学分成绩证明,且列入原学校之总成绩计算中。事先将各自的下个学期课程和学分匹配好,于申请表一起提交。该表各自在学校选课网上下载互换学分表。
5、交换生必须遵守所在学校的校规和所在地法律。
6、交换生往返旅费、签证费,以及于所在学校期间之各项生活、书籍、保险与其他个人花费,均由学生本人自行负担。有困难学生,在交流期间可以向学校学生处提出补助申请,详见学生处网页。
7、学生交换期间学费均缴至原学校,所在学校不在收取任何学费。
8、选派条件:学习成绩良好,英语听、读、写良好,实践能力强。
9、名额分配:一共3名。
10、报名截止日期:2012年9月25日中午12点。
请将附件1:申请表和附件2综合测评表,表格填妥后,于2012年9月25日中午12:00之前发到学院邮箱:chuanbo@tongji.edu.cn。过时不候。
传播与艺术学院学工办
2012年9月20日
附件:
传播与艺术学院选派生申报表新表格
综合测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