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关于进行同济大学艺术与传媒学院第五届研究生会主席团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4-14 

根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高校学生代表大会工作规则》(中青办联发〔20179号)、《上海市学生联合会关于健全上海高等学校学生代表大会制度的若干规定》《同济大学2018年研究生代表大会工作规则》和《同济大学研究生会章程》的有关规定,为加强研究生会组织建设和学生干部培养,结合我院实际,报共青团同济大学艺术与传媒学院委员会批准,现开展同济大学艺术与传媒学院研究生会主席团换届选举工作,即日起面向学院全体全日制在校研究生开放报名申请。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人员设置

研究生会是研究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重要组织。院研究生会主席团作为院研究生会工作领导机构,负责院研究生会的日常工作和活动,对院研究生代表大会负责并定期报告工作。同济大学艺术与传媒学院研究生会主席团设有主席1人、副主席3人。本次主席团开放申请的职位为主席、副主席。

二、选举方式

新一届同济大学艺术与传媒学院研究生会主席团由同济大学艺术与传媒学院第一次研究生代表大会对主席团候选人选举产生。院研究生会主席团候选人自荐或他人推荐,报本次院研究生代表大会筹备委员会资格审查小组审查,经院团委考查遴选,民主酝酿,组织报批后成为正式候选人。


三、选举条件

1、院研究生会主席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同济大学艺术与传媒学院全日制在校研究生;

2)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章程和规章制度;

3)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良好的品德,积极上进,学习成绩优良,有较强的责任心和踏实的工作作风;

4)团结同学,热心为广大同学服务,具有较强的集体荣誉感;

5)具有较强的组织能力、社会活动能力和感召力;

6)曾任或现任同济大学艺术与传媒学院研究生会副主席及以上或同济大学研究生会部长团及以上;

7)具备同济大学艺术与传媒学院研究生会至少一年工作经历。

2、研究生会副主席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同济大学艺术与传媒学院全日制在校研究生;

2)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章程和规章制度;

3)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良好的品德,积极上进,学习成绩优良,有较强的责任心和踏实的工作作风;

4)团结同学,热心为广大同学服务,具有较强的集体荣誉感;

5)具有较强的组织能力、社会活动能力和感召力;

6)具备同济大学艺术与传媒学院研究生会至少半年工作经历。


四、报名方式

同济大学艺术与传媒学院研究生会主席及副主席候选人申请表电子版请从同济大学艺术与传媒学院网站(http://am.tongji.edu.cn/)下载,填写完成后按“主席/副主席-姓名”方式命名,与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整理为压缩文件,按此命名方式于418日(周三)20:00前发送至 am_sta@126.com


附件一:同济大学艺术与传媒学院第五届研究生会主席团申请表.docx


特此通知。




同济大学艺术与传媒学院研究生会

同济大学艺术与传媒学院

一八年四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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