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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与传媒学院关于评选2018年度优秀毕业研究生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3-14 

艺术与传媒学院关于评选2018年度优秀毕业研究生的通知


各位同学:

接学研工部“《关于开展2018年度同济大学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工作的通知》,申报者须在314日~318日登录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申报。

请大家参照《同济大学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办法(2015年修订)》(同研[2015]34号)规定的条件,按照相关要求申请。


一、申请程序

12018年我院将评选出2名市级优秀毕业生,2名校级优秀毕业生。

2、符合条件的应届毕业研究生,请于2018314日—18登录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在研工管理模块下点击先进称号学生申请,选择相应的先进称号输入职务、联系电话、就业单位、联系地址、曾获荣誉(300字以内)、个人简历(250字以内)、个人事迹(700字以内)等相关信息后,保存并提交申请(提交后如发现需要修改,只要在申请时间段内,且院系尚未进行审核,可点击收回按钮收回已提交的申请,修改保存后重新提交即可)。

3正反面打印《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登记表》或《同济大学优秀毕业研究生登记表》一式两份;登记表的所有内容均须实事求是地准确填写,所获奖励和荣誉须附上相应证书或证明的复印件,发表论文须附所发表论文的期刊封面、目录和文章首页或录用通知复印件。

4、申请同济大学优秀毕业研究生的同学,导师推荐意见直接填写在登记表内;申请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的同学,需另附导师书面推荐意见。

5、学院成立评优工作小组,由学院领导、班主任、导师、学工办、教务办、学生代表组成。评优小组在限额范围内评审确定优秀毕业研究生名单并予以公示,在规定时间内将公示后无异议的推荐名单及相关材料上报学校。

6、在公示阶段,如有学生对评优结果有异议者,可向学院一级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诉,院评审委员会应及时研究并予以答复。如学生对学院评审委员会所作出答复仍存在异议,可在学校公示阶段内向学校研究生院提请裁决。


二、时间节点

1、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申请:314日—18

2、纸质材料提交时间:319日中午1300提交至学院(惟新馆114学工办)。请同学们关注材料提交的时间节点,逾期视为自动放弃申请。

联系人:马瑜珑 13818940249


三、提交材料

1、申请2018年度优秀毕业研究生材料清单(详见附件)。

2、《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登记表》或《同济大学优秀毕业研究生登记表》一式两份

3、所获奖励和荣誉的相应证书或证明的复印件、所发表论文的期刊封面、目录和文章首页或录用通知复印件等按照材料清单中的顺序排放

4、申请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的同学,需另附导师书面推荐意见。


四、评选办法

学院根据每位学生成绩、科研、获奖和课外实践活动等情况来综合评定,具体评定标准如下:

评定内容

分值计算方法

学习成绩

全部课程加权平均成绩

40%

科研

发表文章及作品

SSCI收录

15

A

10

B

6

国内公开发表

4

成果

获奖

国家级

20

省部级

10

地市级

5

评价

班主任

学生的综合表现

10

学工办

学生课外实践活动

20

注:

1、科研栏 A类、B类论文的发表要求以《同济大学(内部使用)核心学术刊物基本目录》(试行)为准。

2、获奖情况栏需提供相关证书、奖状证明的复印件,由学院评优小组认定。

3、评价栏内班主任对学生的评定应以优秀(10分)、良好(8分)、合格 (6分)、不合格(0分)作出评价。

4、研究生阶段学习全部课程加权平均成绩,其权重系数为0.4;科研、成果、获奖及评价权重系数为0.4;班主任和学生课外实践活动评价权重系数为0.2

5、按分值高低排序,确定优秀毕业生,并公示。

6、在分值评定中,必须满足《同济大学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办法(2015年修订)》(同研[2015]34号)规定的评选对象和基本条件。


附:上海市规定的2018年度市级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件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德智体美全面发展。

2、遵纪守法、品德优秀,诚信意识较强和学术道德良好,在校期间未受过处分,无不良信用记录。

3、按时修完教学计划中的全部学业,学习勤奋、成绩优异,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具有较强的实践和创新能力。

4、具有正确的就业观和择业观,对响应国家号召献身国防事业,自愿赴西部、边远、贫困地区和艰苦行业等基层和重点领域、新兴领域、国际组织就业的毕业生,优先推荐评选。

5、原则上应获得过校级以上荣誉,或在某一方面表现突出,成绩显著或作出突出贡献。


五、取消资格

被评为优秀毕业研究生者如未能正常毕业,学校将撤销其荣誉称号。


按照《同济大学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办法(2015年修订)》(同研[2015]34号)的要求和规定,为保证我院优秀毕业生工作公开、公正、有序进行,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组建优秀毕业生评审小组,具体如下:

组长:李睿

委员:李睿、董华、王冬冬、王建民、教务办老师、学工办老师、班主任代表、教师代表、学生代表

秘 书:夏贞莉


申诉监督委员会

主任:张娣

成员:张驰、李向科、各班督导员

秘书:李向科(兼)


附件1 关于印发《同济大学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办法(2015年修订)》的通知.doc

附件2 申请2018年度优秀毕业研究生材料清单.doc




同济大学艺术与传媒学院

2018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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