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济大学艺术与传媒学院2018-2019学年“优良学风班”评选通知
各班级:
根据《同济大学评选“优良学风班”实施办法》(同济学[2016]28号),现将2018-2019学年“优良学风班”评选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基本条件
1.集体精神、学习氛围、班风表现优秀。
2.总体学习成绩优良。
3.宿舍文明总评分良好。
4.没有学生因违反校纪校规受处分。
二、评选程序
1.以在校本科生行政班为单位,参评学年符合基本条件且有意向申报的班级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如实填写有关表格,并将详细申报材料(附件1和附件3)及各类获奖证明材料于7月8日中午12:00前发送至学工办邮箱amxssw@163.com(联系人:唐颖17317813194 请短信联系)。
2.各学院由学院领导、团学干部、师生代表组成评审小组进行初评,产生“优良学风班”初评结果。
3.学院公示初评结果(3个工作日)。
4.学院将公示后的“优良学风班”评审结果上报学生处。
5.学生处暂定于7月21日通过腾讯会议平台组织线上答辩,答辩内容包括班级基本情况、“德智体美劳”、班风学风、班级制度、党建团建、特色活动、班级凝聚力、网络平台建设等方面,时间限4分钟以内,时间到即立刻停止答辩,不得超时。
6.学生处将根据答辩情况评选得出“优良学风班”和“优良学风标兵班”建议名单,并进行公示。
7.学生处将公示后的“优良学风班”和“优良学风标兵班”名单报主管校领导审批。
三、奖励办法
对获得“优良学风班”和“优良学风标兵班”称号的班级采取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的办法予以奖励:
1.学校公布“优良学风班”和“优良学风标兵班”名单,并颁发证书,予以表彰。
2.每个“优良学风班”奖励班级活动经费1500元,每个“优良学风标兵班”奖励班级活动经费2000元。
3.学校将对特别优秀班级的先进事迹进行宣传,促进全校学风、班风建设。
以上未尽事宜请联系艺术与传媒学院学工办65981381 贾老师。
艺术与传媒学院学工办
2020年6月28日
附件1:2018-2019学年“优良学风班”申请表.doc
附件3:XX学院+2018-2019学年优良学风班学院汇总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