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下载:承诺书(配售)
承诺书(租房)
第三批配售房申请人申报表
第三批租房补贴申请人申报表
第三批嘉定区优秀人才配售房试点工作已正式开始申报。
本次试点,我校获得配售名额为6个。
具体房源为:
临泽路89弄(新城金郡园)三套,面积83-90平方米,优惠后的价格9371-9611元/平方(一房一价,具体价格视房源而定)。
中佳路29弄(翔腾城市佳园)三套:面积69-87平方米,优惠后的价格10300-11100元/平方(一房一价,具体价格视房源而定)。
一、我校选拔范围和名额
1、选拔范围:在同济大学嘉定校区从事教学、科研、管理工作1年以上的在职人员。
2、名额:由于本次嘉定区配拨给同济大学享受住房优惠的额度为6套,每个学院可正式申报的候选人名额为6人。
二、选拔条件
1、申请配售房条件
1)、专业技术职务及学历条件: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
2)、现住房条件(按以下次序排列):
(1)上海市无住房;
(2)嘉定区无住房;
(3)嘉定区住房困难(人均住房面积小于20平方米)。
3)、在教学、科研及学科建设中做出过重要的学术贡献(按以下次序排列者优先):
(1)获得过国家级教学、科研奖励;
(2)获得过省部级教学、科研奖励;
(3)发表过高水平学术论文并被SCI、EI、CSSCI等检索。
同等条件情况下以住房条件优先。
根据嘉定区优秀人才住房保障中心最新颁布的补充意见规定,未婚或者离异无子女的配售房申请人一般须年满35周岁。嘉定区配售房相关政策规定,请浏览www.jiading.gov.cn
各单位在学校下达的限额内,按选拔条件推荐候选人,并确定候选人的轮侯顺序,经单位党政联席会议讨论通过后上报学校人事处(同时上报候选人的“承诺书”,配合嘉定区政府对个人住房情况的核查)。各学院汇总的名单经学校工作小组讨论后,确定初步全校配售房申请人轮候顺序名单,并进行公示。配售房申请人按照最后确定的申请人轮候名单顺序选房,确定最终配售名单。
截止上报时间:2010年7月16日下午16:00
上报地点:嘉定校区行政南楼107室(嘉定校区管委办)
联系人:郑沁露
联系电话:13916755005
人事处
2010年7月9日
根据嘉定区科委的通知,现开始进行第三批租房补贴申请的申报工作。
本次我校获得的租房补贴名额为5个。
一、我校选拔范围和名额
1、选拔范围:在同济大学嘉定校区从事教学、科研、管理工作并在嘉定区租房居住的在职人员。(租房情况的确定以申请人到区房屋管理部门开具的在嘉定租房的租赁备案登记证明为准)
2、名额:根据嘉定区配拨给同济大学的额度,每个学院可申报的候选人名额为5人。
二、申请租房补贴条件
1)、专业技术职务及学历、年龄条件: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优秀青年骨干:35周岁以下,三年以上(含三年)工作经历,本科以上(含本科)学历 或聘任为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具有技师(国家二级以上职业资格),且专业及 工种对应的人才。(副高以上或研究生毕业的人才,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
2、优秀应届毕业生:在“211工程”高校进行全日制学习,取得本科学位和学历的应届毕业 生,或毕业时获得校级以上优秀毕业生称号的本科应届毕业生,或在高校和科研机构进 行全日制学习,取得硕士以上(含硕士)学位和学历的应届毕业生。区属事业单位本科 学历优秀应届毕业生不限于“211工程”高校。
2)、现住房条件(按以下次序排列):
(1)上海市无住房;
(2)嘉定区无住房;
(3)嘉定区住房困难(人均住房面积小于20平方米)。
3)、在教学、科研及学科建设中做出过重要的学术贡献(按以下次序排列者优先):
(1)获得过国家级教学、科研奖励;
(2)获得过省部级教学、科研奖励;
(3)发表过高水平学术论文并被SCI、EI、CSSCI等检索。
同等条件情况下以住房条件优先
各单位在学校下达的限额内,按选拔条件推荐候选人,并确定候选人的轮侯顺序,经单位党政联席会议讨论通过后上报学校人事处(同时上报候选人的“承诺书”,配合嘉定区政府对个人住房情况的核查)。)。各学院汇总的名单经学校工作小组讨论后,确定初步租房补贴候选人名单。候选人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嘉定区。
截止上报时间:2010年7月16日下午16:00
送报地点:嘉定校区行政南楼107室(嘉定校区管委办)
联系人:郑沁露
联系电话:13916755005
人事处
2010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