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院与香港城市大学创意媒体学院交换学生协议,下学期同意我院将选派2位学生(本科生)赴对方学习一个学期。具体要求如下: 1、选派对象:大三(09级)本科生,专业不限。 2、学习时间:2011—2012第一学期,从2011年9—2012年1月,时间按对方邀请要求为准。 3、学籍管理:学生与交换期间,保留原在校的学籍; 4、学分问题:学生交换期间所修课程与学分,应为双方学校共同承认的,并给予正式学分成绩证明,且列入原学校之总成绩计算中。 5、交换生必须遵守所在学校的校规和所在地法律。 6、交换生往返旅费、签证费,以及于所在学校期间之各项生活、书籍、保险与其他个人花费,均由学生本人自行负担。 7、学生交换期间各项学杂费用均缴至原学校,所在学校不在收取任何学杂费用。 8、选派条件:学习成绩良好,英语听、读、写良好,实践能力强。 9、名额分配:一共2名。 10、报名截止日期:2011年4月9日中午12点。
请将附件表格填妥后,于2011年4月9日中午12:00之前发到学院邮箱:chuanbo@tongji.edu.cn。过时不候。
传播与艺术学院学工办 2011年4月1日
附件:传播与艺术学院选派生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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