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创新型国家和实现人才强国战略需求,“十二五”期间我国将进一步改进和加强公派出国留学工作,提高派遣层次扩大研究生派遣规模。实施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应以服务人才强国战略,推进高水平大学、重点学科和教师队伍建设,增强其为建设创新型国家服务的能力为宗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选拔一流的学生,到国外一流的院校、科研机构或学科专业,师从一流的导师的要求,着眼于培养一批具有国际视野,通晓国际规则,能够参与国际事务和竞争的拔尖创新人才。
2013年国家公派项目包括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以及新增国家公派硕士研究生项目与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
一、选派类别、期限
1. 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
1) 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攻读博士学位期间赴国外从事课题研究,最好为双方联合科研课题):待定,6-24个月;
2) 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不限名额,面向全国公开选拔,36-48个月。
2. 国家公派硕士研究生项目:全国300名,2013年重点支持农业推广、公共管理、经济管理、社会工作、国际金融、国际法等专业领域;
1) 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12-24个月,重点面向中央国家机关及其直属事业单位、高等职业院校在职人员和高等学校应届本科毕业生进行选拔。高等学校应届本科毕业生赴国外攻读硕士学位的选派规模不超过50人;
2) 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3-12个月,面向高等学校在读硕士研究生进行选拔,主要通过国内高校现有中外双硕士学位项目等合作项目派出。
3. 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全国200名,重点支持国内最急需、且与国际水平有差距的专业。主要如下:音乐学、音乐教育、西方音乐史、音乐编导指挥、作曲创作理论;大提琴、低音提琴、管乐、铜管、木管;舞蹈教育、音乐剧舞蹈、舞蹈编创及理论研究;西方当代前沿艺术理论研究、艺术史研究、中西艺术比较研究、西方电影史、西方近现代美术研究、中西美术比较;艺术设计、艺术管理、建筑艺术史及非物质文化遗产;广播电视编导、动漫编创及新媒体;其他国内急需发展或与国际水平差距较大的专业。
1) 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12—24个月;
2) 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36—48个月,具体留学期限以留学目的国及院校学制为准。
3) 联合培养博士生(在学期间赴国外进行课程学习):6—24个月。
二 选派原则、派出专业
1. 选派工作要结合学校创新团队、科研基地和平台、重大科研项目、重点学科建设的实际需要和学校师资队伍建设发展规划。
2. 坚持“三个一流”原则,选拔最优秀的学生,派往教育、科技发达国家和地区的一流院校,或国际知名的研究所、实验室师从一流专业导师。不包含港、澳、台等地区的院校。
3. 各学院必须在确保选派攻读学生质量基础上,积极推荐各类学生。
三、关于申请类别及要求
1. 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
1) 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时为校内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在读硕士生(不限年级),或博士一年级学生;应届本科毕业生应达到校内免试直升研究生水平;在读硕士生、博士生应具备一定的科研能力和科研成果。申请时需提交国外院校的攻读博士学位或硕博连读入学通知书、免学费或获得学费资助的证明,入学时间原则上为申请当年。
申请学费资助者应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和发展潜力并在各方面突出表现;各项学习成绩优秀,核心课程应在优良以上;拟留学单位应为世界一流;国外导师应有很强的科研能力和水平,系所从事学科专业领域的权威专家或学术带头人,在国际上有较大影响力。申请学费资助需要出具专家推荐信(校内外各一份)和学校推荐意见。
2) 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申请时为在读全日制一、二、三年级已完成博士学位论文开题的博士生(需在2013年2月28日前完成开题),2012年春入学的博士生(硕博连读)可在递交申请时提交导师同意签字的博士学习计划,在2013年6月前完成开题。申请时需提交国外院校正式的邀请信、双方导师共同制定的详细的研修计划(若有合作课题,需附加证明)和免学费或获得学费资助的证明。鼓励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在国外学校注册,同时获得中外双方学位。入学时间为申请当年。申请人如无法在我校规定的毕业时间内完成学习计划,需出具同意推迟答辩、毕业的书面证明。
2. 国家公派硕士研究生项目
1) 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中央国家机关及其直属事业单位、高等职业院校的正式工作人员或成绩优异、品学兼优的高等学校应届本科毕业生;申请时应已获拟留学单位出具的攻读硕士学位入学通知书或邀请信。
2) 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高等学校在读硕士研究生(委托培养和定向生除外);申请时应已获拟留学单位出具的正式邀请信、中外双方联合制定的课程学习计划、国内就读院校与拟留学单位实质性合作协议复印件。
3. 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
1) 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应具有学士学位,或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申请时应已获拟留学单位出具的攻读硕士学位入学通知书(邀请信)、免学费或获得学费资助证明,入学时间原则上为申请当年。
2) 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时应具有硕士学位,或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或在读硕士生或博士一年级学生,申请时应已获拟留学单位出具的攻读博士学位或硕博连读入学通知书(邀请信)、免学费或获得学费资助证明,入学时间原则上为申请当年。
3) 联合培养博士生:申请时应为国内高校全日制优秀在读博士研究生(委托培养和定向生除外),申请时应已获拟留学单位出具的正式邀请信及国内外导师共同制定的联合培养计划,入学时间原则上为申请当年。
项目详情可浏览国家公派硕士研究生项目:
http://www.csc.edu.cn/Chuguo/ef6a0410f70d489cbffd99c7c2bfa6d2.shtml,
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
http://www.csc.edu.cn/Chuguo/d3cb21483f2b40ee98bf804123c76d17.shtm,
校内申请流程及要求请在研究生信息系统或研究生院网站查看通知“2013年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实施办法(20121127)”,请各学院尽快动员学生,帮助学生与国外学校联系沟通,并按时间节点完成各项工作。该通知电子版可从研究生信息系统或研究生院网站查看。
联系我们:
致电培养处袁老师,65983537(瑞安楼702),yuan.yuan@tongji.edu.cn
致电国家留学基金委:井萌/江毅/邹楠;电话:010-66093960/3961/3987,电子信箱:yjs@csc.edu.cn。
注:国家公派本科项目请联系教务处。
2013年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工作进度安排表
时间 |
工作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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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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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0月中下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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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相关部门布置工作;召开项目说明会;各学院(系、所)进行宣传动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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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院、人事处、外事办公室、各学院(系、所)研究生导师、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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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0月-
2013年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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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通过项目选派渠道向国外高校提交申请材料;学院(系、所)动员研究生导师帮助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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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各学院(系、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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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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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备齐国外高校录取材料、邀请信和应向学院(系、所)提交的其它校内申请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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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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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3月4日前
(艺术类2月22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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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向所在学院(系、所)提交校内申请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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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各学院(系、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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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3月11日前
(艺术类2月28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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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系、所)对申请人材料进行审核,完成学院推荐工作,报送申请人材料至研究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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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系、所)、研究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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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3月20日前
(艺术类3月6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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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院汇总材料,组织评审,确定学校推荐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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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院、研工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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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3月20日
(艺术类3月8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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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公布学校推荐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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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院、研工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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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3月20-25日
(艺术类3月8-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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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推荐人在留学基金委网上报名系统提交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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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研究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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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3月27日前
(艺术类3月15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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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网上报名材料,通知更改或补充网上申请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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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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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3月29日前
(艺术类3月18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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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所在学院(系、所)交国家留学基金委需要的申请材料;
学院(系、所)审核整理申请人书面材料,学院(系、所)交申请人书面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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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各学院(系、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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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4月5日前
(艺术类3月20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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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院填报学校推荐意见、审核整理申请人书面材料;出境管理科办理学校派出公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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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系、所)、研究生院、出境管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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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4月12日
(艺术类3月27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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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国家留学基金委提交所有申请材料(学校向基金委网上提交材料截止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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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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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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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专家评审,网上公布入选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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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留学基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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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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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国手续说明会、行前教育动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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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申请学生、研究生院、研工部、出境管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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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6-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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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助学生办理各类出国材料,开具派遣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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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院、研工部、教务处、档案馆、各学院(系、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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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6月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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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派出(包括办理出国申请报告,开具学校派遣函,开具相关签证所需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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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院、出境管理科、上外集训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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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养处
2012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