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第六届全国大中学生海洋知识竞赛活动通知

发布时间:2013-09-23 

               
    9月13日 海洋是人类共有的蓝色家园,是可持续发展的资源宝库。21世纪,人类进入了大规模开发利用海洋的时期,探索、开发、利用、保护海洋已成为世界各国的共同行动。青少年,尤其大中学生是未来海洋事业发展的生力军。国家海洋局、教育部、共青团中央于2008年9月12日联合印发了《关于开展“首届全国大中学生海洋知识竞赛”活动的通知》(国海发﹝2008﹞23号,以下简称《通知》),并成功举办了五届全国大中学生海洋知识竞赛活动。
   根据《通知》中“决定今后逐年举办”的要求,该活动围绕不同主题每年举办一届持续开展下去。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要进一步关心海洋、认识海洋、经略海洋,推动我国海洋强国建设不断取得新成就”的重要指示精神,今年的活动将围绕“为建设海洋强国奉献青春”的主题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级教育部门、团组织、海洋行政主管部门、教育部部属各高等学校、国家海洋局局属各单位要以此活动为契机,把海洋意识教育作为对青少年开展爱国主义、思想政治教育的具体化、形象化、载体化大力组织落实。要以正确引导青少年表达爱国热情,树立合乎时代要求的现代海洋意识为目的,以学习海洋知识作为主要内容,以竞赛为方式,以组织海洋意识报告会等海洋主题活动为辅助,全面开展好竞赛的系列工作。

                二、本届竞赛的主题为“为建设海洋强国奉献青春”。

               
三、活动定于9月22日至11月8日举办。

                四、各级教育工作部门、团组织、海洋行政主管部门、教育部部属各高等学校、国家海洋局局属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此项活动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广泛动员,周密部署,积极吸引和组织大中学生参加此次竞赛活动,把竞赛组织工作落实到位。

                五、活动过程中,各地级教育部门、团组织、海洋行政主管部门、教育部部属各高等学校、国家海洋局局属各单位要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加强联系与合作。
 

                附件:第六届全国大中学生海洋知识竞赛大学生组知识点

               
                                    “为建设海洋强国奉献青春”第六届全国大中学生海洋知识竞赛规程

                    开展“为建设海洋强国奉献青春”第六届全国大中学生海洋知识竞赛是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要进一步关心海洋、认识海洋、经略海洋,推动我国海洋强国建设不断取得新成就”的重要指示精神,使更多的青少年了解海洋,认识海洋,热爱海洋,并投身海洋事业,同时也吸引全社会更加关注海洋,合理开发利用海洋,保护海洋。
 

                一、组织机构
1.主办单位:国家海洋局、教育部、共青团中央、海军政治部。
2.承办单位:国家海洋局宣传教育中心、厦门市海洋与渔业局
3. 支持单位:国家海洋局极地考察办公室、中国联合国协会、国家海洋局第三海洋研究所、海洋出版社、联合国开发计划署黄海大海洋生态系统GEF项目(YSLME)等。
4. 协办单位:中国教育电视台、中国大学生在线。
5. 独家网络合作:中国互联网新闻中心
 

                二、参赛对象
全国范围内在读的中学生(普通初中和高中教育阶段学校学生)、高校学生。
 

                三、竞赛形式
1.大学生组
参赛形式分为个人参赛及学校参赛两种形式
个人参赛:所在学校未组织参赛的选手可通过网络注册、答题进行初赛、复赛,决出优胜者参加总决赛。
学校参赛:全国分为六个赛区,分别为:东北赛区(覆盖天津、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西北赛区(覆盖重庆、四川、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华北赛区(覆盖山东、北京、山西、河北)、华东赛区(覆盖江苏、浙江、上海、安徽)、华中赛区(覆盖湖北、湖南、贵州、江西、河南)和华南赛区(覆盖西藏、云南、广东、广西、海南、福建)。以学校为单位参加赛区选拔,各赛区第一名的学校参加总决赛。
总决赛采取现场竞赛方式进行。
2.中学生组
全程为网络竞赛
 

                四、竞赛时间
中学生组竞赛时间为9月22日至10月21日。
大学生组竞赛时间为9月22日至11月8日。
 

                五、竞赛资料
竞赛题目相关知识点可从中国网(www.china.com.cn)、国家海洋局宣传教育中心官方网站免费下载。
 

                六、竞赛细则
(一)大学生组
1.个人参赛
(1)注册: 所有参加竞赛的选手必须在答题之前登陆中国网知识竞赛页面,填写在读学校、所在班级、真实姓名、有效联系方式、邮寄地址、参赛组别等信息进行注册,取得参赛资格。
(2)网络竞赛:注册并取得参赛资格的选手在9月22日至10月21日登陆中国网答题。每位选手仅有一次答题机会,答题时间不限。答题完毕,选手须将试卷及时提交。按照选手竞赛成绩的分数及答题耗时排序,一等奖3名,将组队参加总决赛,二等奖20名,三等奖50名。将于10月25日在中国网公布获奖选手名单。
2.学校参赛
全国分为6个赛区。各学校自行进行初赛,组成代表队(每校3名队员,1名领队)于10月14日至18日参加所在赛区复赛,每个赛区第一名的学校参加总决赛。
3. 总决赛:
共8支代表队参加比赛,分别是全国6个赛区的第一名学校代表队、1支海军院校代表队以及个人网络参赛3名一等奖获得者组成的1支网络代表队。
总决赛将于11月8日在厦门市举行。
总决赛为现场竞赛,分两个环节对选手的海洋知识综合运用能力、团队意识、整体素质进行考察。第一环节为现场答题,第二环节为模拟联合国大会,参赛队伍分别代表一个国家或者国际组织,就当前海洋热点问题展开辩论和磋商。
总决赛的具体形式及比赛内容组委会将另行通知入围代表队。

                (二)中学生组
1.个人参赛
参赛选手可于9月22日-10月21日,登入中国网竞赛页面填写相关信息后进行网络答题。
2.学校参赛
以学校为单位参赛,组织学生于9月22日-10月21日登入中国网竞赛页面,填写相关学校及指导教师信息后进行答题。今年也将在部分地区择机尝试组织线下的学校竞赛,届时希望各学校积极参与。
 

                七、奖项设置
(一)大学生组
1.团体奖
团体一等奖8个,即入围总决赛的各支代表队,学校获得团体一等奖,颁发奖杯、获奖证书;代表队的3名选手同时获个人一等奖。
团体二等奖14个,即获得分赛区二、三名的学校获得团体二等奖,颁发获奖证书;代表队的3名选手同时获个人二等奖。
团体三等奖21个,即获得分赛区四、五、六名的学校获得团体三等奖,颁发获奖证书;代表队的3名选手同时获个人三等奖。
团体优胜奖若干。
2.个人奖
(1)参加团体赛的获奖者
个人一等奖24名,选手通过总决赛决出南北极特等奖2名:“南极特别奖”1名,获奖者赴南极考察;“北极特别奖”1名,获奖者赴北极考察。其余一等奖获奖者颁发获奖证书,赠阅2年《海洋世界》杂志。
个人二等奖48名,颁发获奖证书,赠阅2年《海洋世界》杂志。
个人三等奖72名,颁发获奖证书,赠阅1年《海洋世界》杂志。
(2)参加个人赛的获奖者
个人一等奖3名,组队参加总决赛。
个人二等奖20名,颁发获奖证书,赠阅2年《海洋世界》杂志。
个人三等奖50名,颁发获奖证书,赠阅1年《海洋世界》杂志。
3.活动组织奖
名额若干。根据组织参赛学生的数量及获奖名次情况,确定学生所在学校组织者的单位活动组织奖,颁发证书。
4.优秀指导教师
名额若干。根据组织参赛学生的数量及获奖名次情况,确定学生所在学校指导老师奖,颁发证书。
(二)中学生组
1.个人奖
一等奖20名,颁发获奖证书,可参加2014全国海洋知识夏令营。
二等奖50名,颁发获奖证书,赠阅2年《海洋世界》杂志。
三等奖100名,颁发获奖证书,赠阅1年《海洋世界》杂志。
2.组织活动奖
名额若干。根据组织参赛学生的数量及获奖名次情况,确定学生所在学校组织者的单位组织活动奖,颁发证书。
3.优秀指导教师
名额若干。根据组织参赛学生的数量及获奖名次情况,确定学生所在学校指导老师奖,颁发证书。
 

                八、附则
1.所有的竞赛选手须以真实身份参赛,弄虚作假、重复参赛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参赛资格。
2.所有选手须保证所留联系方式畅通,无法取得联系的选手视为放弃参赛、奖励资格。
3.赴南北极考察和参加夏令营的获奖者须满足必要的身体健康条件,必须服从考察、巡航及夏令营活动的纪律,听从工作人员的指挥,承担交给的任务,否则组委会将取消获奖者的奖励资格。
4.考察活动、夏令营活动等奖励因获奖选手自身原因无法参加视为放弃奖励,所有奖励不予折现,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转让。
5.赴南北极活动如遇不可抗力,组委会有权安排其他形式奖励。
6.竞赛活动及所有奖励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竞赛组委会。
 

                九、竞赛组委会办公室联系方式及通信地址
邮寄地址:北京西城区复兴门外大街1号国家海洋局宣传教育中心(邮编:100860)
联系人:赵 觅,柳 茵
电子邮箱:yliu@soa.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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