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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3年实验系列专业技术岗位职务任期考核、续聘及职务...

发布时间:2013-09-22 

                一、工作时间安排及要求
1. 9月23日~10月11日:个人申报、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汇总。
2. 10月11日~10月18日: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审核送审代表作材料、提交学校人事处组织进行学术水平鉴定。
3. 10月18日~11月18日:个人申报材料院(系)审核、考评(含续聘人员)后提交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申报者的相关材料(学历、论文、著作、获奖证书等材料原件),续聘人员的相关材料(在任期内分年度取得的教学、科研、国际交流、社会服务等有关业绩和成果的证明原件)提交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审核并公示一周。
4. 11月25日~12月9日: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向学校汇报申报人员情况,申请人所在基层组织考核推荐。
5. 12月14日~12月24日:学科评议、分委员会评审(含续聘)。上报通过人员材料(含2013上半年评审通过推荐审定人员)。
6. 12月下旬:高评委审定。
7. 任期考核及续聘工作与晋升聘任工作同步进行。
评聘通过时间为2013年12月高评委审定通过之日,高评委审定通过人员在校内上网进行公示二周、签约(晋升与续聘人员按期签订“职务聘任协议”)、按照有关规定发文聘任。
 

                二、申报专技岗位职务的有关说明
1. 校内人员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费标准暂定:高级职务400元,中级职务200元,初级职务100元。申报正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应有3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在职同行专家(其中至少2名为外单位专家)对其代表性学术成果进行鉴定,专家鉴定费用由申报者自理,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人事处代收代支,300元/套。校外应聘者的专家鉴定费用由学校承担。
2. 本次(年度)申报者的任职资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13年12月31日。
3. 按照教育部第10号令、教育部教人[2001]4号文件、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沪教委人[2001]40号文件精神,凡申报高等学校教师、研究、实验系列的人员,必须具有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凡申报小学各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幼儿教师),必须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凡于2001年12月31日及以前进入高等学校各类实验室、研究室中从事非实验教学工作的人员,申请实验系列中、初级职务聘任,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不作必备条件。对于应聘正、副高职务的校外申请者,若没有取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可以在评审通过后再在我校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
4. 对上次申报未获聘任的人员,须符合“评聘办法”相应规定要求后,方可再次申报。自2010年起,连续2次申报而未获晋升聘任上岗人员,至少需隔一年才能申报(2011年、2012年连续申报而未获聘任,则2013年不可申报)。自2012年起,进入同行专家代表性成果鉴定程序即认为参加了当年度的评审,如果自此终止了评审,再次申报,须有自上次申报之后,取得符合“必备条件”要求的新材料并进行同行专家鉴定。鉴定结论为“已经达到”、“基本达到”的同行专家鉴定意见,评审结果有效期为2年。
5. 35岁以下破格申报正高级职务以及其他破格申报人员,必备条件中学术业绩的要求应按规定比例增加。
6. 具有特别突出学术贡献,受到国际同行正面高度评价,并有公开发表的文字评论或引用(非引文)者,可申请通过 “代表性成果专家审核制”参与评审。应聘人员申报材料统一上报人事处(详见附件2),申报高级职务人员须填写“应聘高级专业技术职务送审材料”(请见附件3,人事处网页http://hr.tongji.edu.cn/ 可下载)。
7. 应聘申报材料必须是在相应学科组评议会议之前,能提供原件的正式出版发行的学术材料。提交同行专家鉴定的材料必须是10月18日前正式形成(发表、出版、鉴定)的学术成果。
 

                三、有关注意事项
1. 申报高级职务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考核表每人一份,经学科组评议、分委员会评审通过后送交组织部。申报中、初级职务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考核表每人一份,附在“专业技术职务申报表”中,经学科组评议、分委员会评审通过后交师资科。
2. 应聘正、副高级职务人员的“专业技术职务申报表”一式二份,申报中、初级职务人员的“专业技术职务申报表”每人一份。需在指定位置粘贴本人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申报表”中须如实反映本人的教学、科研等工作业绩。保证至少有一套“申报表”等材料原件,所有签名盖章处均不得复印。除签名外的其他内容可以打印。
3. 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书、外语水平成绩单、学位学历证明、专技职务聘书(任职证明)、有关教学、科研工作情况考评表(13个)等必需的有关证明材料,随同“专业技术职务申报表”一同报送设备处。
4. 申报人员必须按规定要求,及时提交申报材料,如实填写各类表格。违规者视情节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联络人:金蓓娜
联络电话:65988552
办公地点:四平路校区行政南楼310室
相关文件下载:2013年实验系列专业技术岗位职务工作相关文件
或到人事处网站下载:http://hr.tongji.edu.cn/s/1/t/1/c/15/list.jspy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13年9月2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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