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毕业学生: 根据学校评选优秀本科毕业生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现公布我院评选通知。2014届上海市优秀毕业生的评选比例为本科毕业生人数的5%;同济大学优秀毕业生的评选比例为本科毕业生人数的5%。具体优秀毕业生的评选条件依据学生手册《同济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请以2011年以后《学生手册》版本为准,详情可见附件-同济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20110615修订稿))。2011年6月15日经学校主管领导批准)评选条件执行。 请各位学生根据自己实际情况,参照同济大学学生手册评选条件,认真填写后,向学院提出申请,然后由学院根据综合测评后评选出艺术与传媒学院2014届优秀毕业生。本次评选下达的指标为:上海市优秀毕业生11名,同济大学优秀毕业生11名。我们按照学校下拨的名额,评选条件,力求评选工作公平、公正、认真负责,严格把握标准、保质保量、宁缺毋滥。 注意事项: 1、上海市级和校级在申报时,不可兼报。 2、表格中主要事迹一栏,以第三人称介绍被推荐学生在校的学习、实践、表现、获奖等情况,内容翔实。 3、截止日期:3月12日下午16:00之前将申报表格及相关资料报送至嘉定校区B18室/本部综合楼904室,过时不受理,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chuanbo@tongji.edu.cn。 4、如有疑问,请致电陈老师,联系电话:69584744。 5、填表注意事项: (1)表格下载见附件; (2)表格一定要正反打印,且每份表格只能为一页纸; (3)请尽量用电脑填写表格,签名手写; (4)表格中主要事迹一栏,以第三人称介绍自己在校的学习、实践、表现、获奖等情况。字数控制在400-600字左右。 附件一:《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登记表》 附件二:《同济大学优秀毕业生登记表》 附件三<a href=">:《综合测评表》 附件四:同济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20110615修订稿) 艺术与传媒学院学工办 2014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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