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关于2014届艺术与传媒学院本科优秀毕业生评选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3-05 

                各位毕业学生:

   根据学校评选优秀本科毕业生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现公布我院评选通知。2014届上海市优秀毕业生的评选比例为本科毕业生人数的5%;同济大学优秀毕业生的评选比例为本科毕业生人数的5%。具体优秀毕业生的评选条件依据学生手册《同济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请以2011年以后《学生手册》版本为准,详情可见附件-同济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20110615修订稿))。2011年6月15日经学校主管领导批准)评选条件执行。

   请各位学生根据自己实际情况,参照同济大学学生手册评选条件,认真填写后,向学院提出申请,然后由学院根据综合测评后评选出艺术与传媒学院2014届优秀毕业生。本次评选下达的指标为:上海市优秀毕业生11名,同济大学优秀毕业生11名。我们按照学校下拨的名额,评选条件,力求评选工作公平、公正、认真负责,严格把握标准、保质保量、宁缺毋滥。

 
注意事项:
1、上海市级和校级在申报时,不可兼报。
2、表格中主要事迹一栏,以第三人称介绍被推荐学生在校的学习、实践、表现、获奖等情况,内容翔实。
3、截止日期:3月12日下午16:00之前将申报表格及相关资料报送至嘉定校区B18室/本部综合楼904室,过时不受理,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chuanbo@tongji.edu.cn
4、如有疑问,请致电陈老师,联系电话:69584744。
5、填表注意事项:
(1)表格下载见附件;
(2)表格一定要正反打印,且每份表格只能为一页纸;
(3)请尽量用电脑填写表格,签名手写;
(4)表格中主要事迹一栏,以第三人称介绍自己在校的学习、实践、表现、获奖等情况。字数控制在400-600字左右。

 
附件一:《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登记表》
附件二:《同济大学优秀毕业生登记表》
附件三<a href=">:《综合测评表》
附件四:同济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20110615修订稿)

 
 
 
                                     艺术与传媒学院学工办
                                         2014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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