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3月15日(含)以后鉴证《就业协议书》的春季毕业研究生符合条件者,可根据本通知要求个人办理《就业报到证》。
一、个人办理《就业报到证》必需条件
1、已经在学校学生就业指导中心完成就业协议书鉴证手续;
2、研究生生源地区为上海市,或者就业单位所在地区为非上海地区;
3、上海生源签约的上海用人单位有正确的信息登记号;
4、已经通过毕业论文答辩。
二、具体办理办法及程序
1、即日起,硕士研究生本人持《论文答辩证明》(同济就业网资料下载区下载),博士研究生本人持《论文答辩通过决议》复印件,学院盖章后,到学校学生就业指导中心开具《2014年高校毕业生打印报到证申请表》。
2、持就业协议书原件一份、身份证、《2014年高校毕业生打印报到证申请表》到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冠生园路401号)一楼大厅办理《就业报到证》。
3、凭《就业报到证》回学校办理离校手续,将《就业报到证》的归档联(白色联)交所属院系存入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