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2014年上海市慈善基金会资助高校慈善公益项目申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9-30 

  为进一步推进学院学生资助工作的开展,探索富有特色的资助育人模式,同时加强大学生慈善意识的培养和慈善公益队伍的建设,充分发挥慈善育人的作用,上海市慈善基金会现面向全市各大高校公开招募慈善公益项目,继续鼓励和支持各高校开展慈善公益活动。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项目简介
该项目由上海市慈善基金会汇集社会各界的爱心捐赠而设立,用以资助高校大学生开展慈善公益活动。
 

二、项目金额
每所高校的项目经费原则上最高不超过10万。各院系的申报项目暂不作上限限定,不过因项目款项也是来自于社会的爱心捐赠,望各项目本着节俭的原则,合理规划项目经费。具体项目的资助经费会根据申报项目情况,待评审后确定。
 

三、项目要求
项目须以“大学生慈善公益在行动”为主体内容进行申报,围绕上慈“安老、扶幼、助学、济困”的宗旨开展慈善公益服务,尽可能与院系资助工作和专业特色相挂钩,体现院系特色。项目名称由各学院(系)自行取定,能体现项目特色。
 

四、项目实施与考核
1、项目经确定立项后,应按立项方案和预算实施开展,在规定期限内完成;
2、项目实施过半后,应向我办提交项目中期报告,内容包括:项目开展情况、项目经费使用情况、项目取得的成效和项目管理的经验或问题等;项目完成后,应提交项目结题报告,并配合做好项目的答辩交流等活动;
3、项目有关责任人应做好项目的指导、管理和推进工作,保证高质量完成项目。项目实施过程中资助方可能会对项目进行察看、访谈或委托,组织专家进行项目评估等,各项目应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五、经费拨付
项目经确定立项后,资助经费将分两次拨付。其中第一笔项目经费将在中期考核通过后予以报销,第二笔项目经费将在结题考核通过后予以报销。
 


六、其它需注意的事项
有以下几类项目,将不予资助:
(1)项目实施地点在外省市的(不利于审计和监管);
(2)项目主要内容为新建设施、添置设备的;
(3)项目主要内容为发放慰问品和助学金的;
(4)项目已在其他公益项目招标中中标的;
(5)项目已有政府相关政策覆盖的。
 

七、项目申报材料及时间节点
请于10月14日将电子版申请表发送至:tjcyxgb@163.com(标题格式:上海市慈善基金会资助高校慈善公益项目申报+学号+专业+姓名),纸质版表格送交学院学工办夏老师(四平校区综合楼904,65984351,嘉定校区学工办B16室,69588702,工作日下午4点之前)。
 

 

附--项目申请表
 

 

 

 

                                                  艺术与传媒学院学工办
                                                        2014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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