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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同济大学艺术与传媒学院学院奖评选章程

发布时间:2014-10-23 

一、概况
活动名称:2014年同济大学艺术与传媒学院“学院奖”评选
活动目的:鼓励与支持学生在大学期间积极参与各类竞赛,展现才华,锻炼能力,评选并表彰其中优秀者,以他们为领头人,带动更多学生投入创作。
活动对象:同济大学艺术与传媒学院所有本科在读学生
活动主办方:同济大学艺术与传媒学院
活动承办方:同济大学艺术与传媒学院文艺部
活动进程:个人申报:即日起至2014年11月10日
                    资料核验:2014年11月10日—2014年11月20日
                    专家评定:2014年11月下旬
                    颁奖典礼:2014年12月中旬


二、评选办法
评选资格:同济大学艺术与传媒学院在读本科生均可参加。
评选规则:评选作品必须是学生本人在同济大学在读期间已经获奖或发表的校级及以上的作品或竞赛获奖,且未参加过往届“学院奖”评选。
类别:
新闻传播组:包含新闻方向论文、广告设计作品(平面、视频、广播、策划书等)       
影视传达组:微电影、微视频及动画作品
表演艺术组:话剧朗诵、器乐表演、配音主持、舞蹈、声乐等
最佳团队奖:有突出贡献的学院各类社团、组织均可参与评选,创业团队优先。
评选方法:符合评选资格的学生自行选择参赛组别(新闻传播组、影视传达组、表演艺术组、最佳团队)将获奖作品视频或文字、获奖证书(扫描件、影像照片)、获奖入围公示截图、相关新闻报道等可以证明获奖情况真实有效的信息及报名登记表在截止日期前发送至评选组委会邮箱:xueyuanjiang@163.com
奖项设置:新闻传播组、影视传达组与表演艺术组各设置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各组颁发奖金、证书、奖杯。最佳团队奖设置1组,颁发奖金、证书、奖杯。




附件:学院奖报名登记表 




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评选委员会所有。

未尽事宜可联系:18817870191(小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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