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学院研究生:
根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高校学生代表大会工作规则》(中青办联发〔2017〕9号)、《上海市学生联合会关于健全上海高等学校学生代表大会制度的若干规定》《同济大学2019年研究生代表大会工作规则》和《同济大学研究生会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济大学艺术与传媒学院第二次研究生代表大会拟定于2019年4月2日(星期二)下午15:30-17:00在嘉定校区惟新馆127(小影院)召开,代表人数约为25人。
本次大会上,将选举产生同济大学艺术与传媒学院第六届研究生会主席团、听取同济大学艺术与传媒学院第五届研究生会工作报告等。
现将同济大学艺术与传媒学院第二次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以下简称代表)的产生办法及条件通知如下:
一、代表的产生办法
代表应由学院各班级根据代表条件和名额,经民主选举产生;代表产生时,应注意考虑代表的性别、民族、政治面貌等。
二、代表的基本条件
(1)同济大学全日制在校研究生;
(2)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章程和规章制度;
(3)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良好的品德,积极上进,学习成绩优良,有较强的责任心和踏实的工作作风;
(4)能代表广大研究生利益,反映同学意愿;
(5)能自觉维护研代会的权威性、严肃性。
三、代表名额分配办法(根据各班级人数)
(1)2017级新闻传播学:5人;
(2)2017级设计学:3人;
(3)2017级艺术设计:3人;
(4)2017级音乐:1人;
(5)2018级新闻传播学:6人;
(6)2018级设计学:3人;
(7)2018级艺术设计:3人;
(8)2018级音乐:1人。
四、提交方法
请各班长于2019年3月18日晚20点前完成各班的代表产生工作,并填写完成《同济大学艺术与传媒学院第二次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名单》表格,发至邮箱:am_sta@126.com。
同济大学艺术与传媒学院研究生会
同济大学艺术与传媒学院第二次研究生代表大会筹备委员会
2019年3月14日
附件下载:同济大学艺术与传媒学院第二次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名单.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