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关于召开同济大学艺术与传媒学院第十七次学生代表大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10-04 

各班级:

       经由同济大学艺术与传媒学院第十六届学生会提议,报请学院党委、团委审核批准,同时报请校学生会备案、校团委审核批准,现决定于2018年10月9日在同济大学(四平路校区)逸夫楼二楼报告厅召开同济大学艺术与传媒学院第十七次学生代表大会。现将大会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会筹备委员会要深刻领悟党中央关于深化群团改革的精神,切实遵守团中央、全国学联关于高校基层学生组织规范化管理的相关规章条例,贯彻落实同济大学学生组织管理相关制度、切实做好代表遴选工作,确保学生代表来自于学生,能够充分代表学生,为学生代言,为学院发展助力,充分发挥学生代表的建设性作用;

二.大会筹备委员会要扎实推进提案工作,落实提案收集和及时反馈相关工作,积极促发学生在学院建设中的主人翁意识,为学院建设发展献策进言;

三.大会筹备委员会要稳扎稳打做好会议准备工作,规范学院学生会主席团选举工作,积极遵守相关选举工作办法,营造学生积极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良好氛围;

四.学院各班团组织要积极配合大会筹备委员会相关工作,发挥基层学生组织自我管理的良好效用,积极维护学生自身权益,积极反映工作进行中的各类问题,同学院党委、团委保持密切沟通联系。

       本次大会是关乎我院学生组织建设的大会,是关乎我院学生工作的大会,全院各系各班级要扎实推进相关工作,积极贯彻党的十九大相关会议精神,把本次大会开成一次胜利的大会,促进青年一代成长成才,服务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大局。

同济大学艺术与传媒学院第十七次学生代表大会筹备委员会

同济大学艺术与传媒学院

2018年10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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