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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2011第一学期赴香港城市大学创意媒体学院交流申请

发布时间:2010-04-30 

        按照我院与香港城市大学创意媒体学院签定的合作协议,我院将选拔学生于2010-2011学年第一学期赴香港城市大学创意媒体学院交流学习。交流生在港交流学习所得学分将充抵相应学期应在同济大学学习获得的学分。交流生不需向港方学院缴纳学费,只需向同济大学缴纳学费。学费以外的全部费用,学生自理。此次选拔对象为2008级本科生。感兴趣的同学,请将个人简历于2010年5月5日15:00之前发到学院邮箱:chuanbo@tongji.edu.cn。简历中必须包括个人绩点、参加过的社会实践、获奖情况,等等。学院将从上述同学中择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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